• 索 引 号:370481/2024-0250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14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的建议”“关于托育政策落地实施促进托育事业发展(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14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的建议”“关于托育政策落地实施促进托育事业发展(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您的提案:“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的建议”“关于托育政策落地实施促进托育事业发展(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很好,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我们表示赞同和感谢。现将意见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增加托育机构的数量,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枣庄市、滕州市先后下发了《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枣庄教育局、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开设托班幼儿园备案工作的通知》《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招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托育工作指引了方向。滕州市教体局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助力托育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厘清部门职责。与卫健、行政审批、编办等部门举行座谈会两次,就幼儿园增设托班的许可及后期监管问题进行商讨。目前针对申请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已由卫健部门对资质进行了现场审核,公办幼儿园市教体局已协助编办完成业务范围变更,民办幼儿园由行政审批部门对办学许可证进行变更。

二是摸清园所现状,测算学位供给。幼儿园增设托班是在园所班额限定内,满足相关消防条件情况下增加的,需要对幼儿园空余学位、教室及师资等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应具备婴幼儿照料必要条件。因此,在摸清现状的情况下,对有条件开设托班的园所特别是公办园积极进行宣传,鼓励开设托班。

三是加强教研水平,做好内化提升。针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依托学前教育区域教研共同体,在做好幼小科学衔接的同时,积极探索2-3岁婴幼儿照护至3-6岁学前教育的有效衔接,形成托幼一体化教育与行政双发展格局。

下一步打算:一是继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托育服务工作,鼓励更多园所积极增设托育服务,同时及时对增设托班的幼儿园进行审核。

二是沟通协调卫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利用大数据实现托育服务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通。

三是联合卫健、人社等部门做好托育人才的培养及选拔,为托育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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