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481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滕州二中运动场建设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滕州二中运动场建设的建议》)

滕州市第二中学,是一所省级规范化学校,多年来,为滕州人才培养、教育事业发展做好了重要贡献。2009年,因市政府建设海上明月小区,占用了学校400米标准运动场地,但学校东扩新建标准运动场地的计划一直未能成行,距今已经15年,制约了学校两操和体育课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将影响省级规范化学校复验及特色性高中创建工作。另外,租赁文昌社区的36亩土地,每年租金约140万元,加重了学校负担。

在我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及城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已明确学校向东扩建的用地范围;《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滕发〔2023〕18 号)中也明确了三年内实施滕州二中东扩的计划。下一步,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积极争取、呼吁,早日启动文昌路区域拆迁进程,推动学校运动场地建设;同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财政争取把土地租赁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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