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127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
盖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收悉,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我们表示赞同和感谢。现将意见汇总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科室专职人员具体统筹协调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督导考核范畴和评先树优的重要数据。同时,各镇街学区(联区)、各学校幼儿园也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学校安全管理干部,设置了每周至少1节课的安全教育课程,配备了学校安全教研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形成了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课任老师层层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一是各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晨会、安全教育课、1530安全教育模式(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等形式,让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钉钉群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学生既做安全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还要努力当好宣传员,形成人人都来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三是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学生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上路,提醒年满16周岁高中学生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四是召开家长会,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体系,确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行错时放学制度,缓解交通拥堵现象。一是为改变集中放学造成的校门口拥挤混乱局面,各学校分年级错开放学时间,一年级提前10分钟放学,二年级提前5分钟放学,其他年级逐次放学,有效缓解了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压力。二是继续完善学校护学岗建设,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加强干部、教师、门卫、交通警察在校门口值班护导,维持秩序。三是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号召家长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要乱停车辆,争取在校门口较远的地方接送学生,保证了学生上下学期间的畅通和安全。
四、强化职能部门联合,形成交通整治合力。一是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均聘任了交通安全专兼职辅导员,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和“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学生交通安全素养。二是积极联合城管部门强化对学校周边环境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占道经营和人行道停车的问题。三是协调交警部门设置车辆禁停标识,并派警员到人口密集的校区维持交通秩序,并加大学校门两边路上车辆的清理力度,严禁占道停放,及时疏通交通拥堵现象。四是联合交警部门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提醒车辆和行人避免在上下学的拥堵时段在学校门口通过。
以上答复妥否,希望您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