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12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配足配强专职校医,保障中小学身心健康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配足配强专职校医,保障中小学身心健康的建议)
尊敬的刘端海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第162216号提案,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事业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全市学校校医队伍建设。对于您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校医配备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市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数共计212所,配备比率为97.29%。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学校卫生工作需要。
二、校医培训工作
滕州市教体局结合学校卫生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学校、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除了举办常规的结核病防治、近视防控、艾滋病预防等校医专项培训外,根据新发传染病流行情况进行重点培训。培训以发放学校卫生专题教材、聘请学校卫生专家授课、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形式开展。2023年3月31日,滕州市教体局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学术报告厅联合市卫健局举办了“2023年春季学校卫生工作培训班”,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裴宝伟作了培训前的动员讲话,7名不同专业领域的卫健专家进行了知识普及,涵盖了学校卫生工作各个方面,为全市校医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切实完善工作条件和保障,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医配备的重视程度,抓好落实,从源头上解决学校医疗卫生条件不过关、专业医疗卫生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二)加强校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改革创新,加强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中小学卫生室和校医、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对校医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在坚持公开招聘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体现校医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方式方法,以更好地促进校医人才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校医培训。我市学校医务人员配备比例虽然达到较高水平,但大部分属于兼职人员,业务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教体局积极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对校医岗位培训的要求,积极联系卫健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校医培训工作的指导,多种形式培训现有校医、保健教师和其他相关学科教师,提高在岗人员对健康教育工作的胜任力,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医队伍。
(四)健全校医保障机制。针对校医配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拓思路,因地制宜,进一步研究明确校医岗位和人才需求,加快制定校医职称晋升考核标准和办法,进一步研究完善校医职称晋升机制,完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校医实绩和贡献,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合理确定校医绩效工资水平,合理保障校医待遇。
(五)积极开展试点研究。探索校医定向委培招生培养工作、全科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疗机构派驻、政府购买校医服务等多种渠道和策略,以解决专业校医配备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