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66
  • 主题分类:学生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滕州市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 标  题: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休学政策及延缓入学政策的说明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休学政策及延缓入学政策的说明

休学政策: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上报学校材料清单:1.病例;2.检查相关单据;3.交费相关单据。学校学籍管理员收到材料后在学籍平台进行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提交申请,并适时将纸质材料上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

延缓入学政策: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入学,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填报《延缓入学申请表》,报户籍所在人民政府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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