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64
  • 主题分类: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滕州市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4月19日
  • 文  号:滕教体发【2020】29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4月19日
  • 标  题:滕教体发【2020】29号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滕教体发【2020】29号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


滕教体发〔202029



滕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意     见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贯彻落实《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0]17号)、《滕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严禁择校的通知》(滕办发[2016]27号)、《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滕教字[2018]44号)、《滕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滕教字〔2018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完善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和公正,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小学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初中实行“免试直升、集中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三、招生政策

(一)明确招生范围。市直民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市教育体育局划分确定,各镇街所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由镇街划分确定。各镇街学区(联区)要统筹配置学区内各学校的教育资源,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定辖区内每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范围;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打破行政区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对已明确招生范围的学校,要通过简章、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新建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根据学校建设规模和招生能力由镇街确定使用情况。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市直初中学校部分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跨区、跨片、跨校招生行为和转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段的择校生,一经查实,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一律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二)严格控制招生班额。根据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工作要求,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秋季入学的新生一年级,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招生。

(三)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中小学招生实行招生计划审批制、招生情况申报制。各镇街学区(联区)、各学校要做好教育资源发展状况摸排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各学校学位存量和教师队伍现状,完成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市局通过调研、摸底、审核,下达各学校的招生计划;重点监控热点、大班额学校的招生,大班额学校、市直及民办学校严禁超计划招生。经市局审核的学校招生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应于招生报名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在镇街政府官网及学校网站公开。中小学招生计划见附件1《滕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四)坚决落实依法招生。各中小学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杜绝“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不得以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招收的新生按性别随机编班、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以组织文化课考试的方式分班,严禁按学生成绩分班,严禁设立“特色班、重点班、实验班”。小学新生一年级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公办初中学校不准招收初中毕业生复读。

(五)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日期为2014831日,此出生日期之后的学籍管理平台自动筛查,无法建立学籍)。严禁招收学龄前儿童入学,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入学,严禁招收既无户口又不够入学年龄的儿童,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复报名。小学应核查报名儿童是否为重复入学;初中学校应核查报名学生学籍,禁止招收非毕业年级小学生,禁止招收已取得初中学籍和已经被其他初中录取的学生。

(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应当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2020年招生入学通知要求招收新生。同时,对于报名数量较多的学校,要积极改革探索适应当前新形势的招生方式。应在招生前将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简章和广告等报市局审核。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超标准班额招生、擅自招生。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工作流程

814日义务教育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公开招生信息,816-17日网上登记信息;818-21日现场报名审验材料、进行录取;822日起报名结束,转入整理材料、汇总统计信息;823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824日,所有学区(联区)、义务教育学校将2020年招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6)电子稿及纸质稿,报市局基础教育科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备案。

(二)公办小学招生

1.农村小学招生

根据本镇学校布局情况,合理确定每所小学服务范围,一般不得跨范围招生,镇临界村适龄儿童少年到本镇小学就读距离较远的,以便民为原则,可就近跨镇选择小学就读。地处农村的矿(厂)区学校原则上招收所服务矿(厂)区生活区内的生源就读,需跨范围就读的可与所在镇学区(联区)协商解决,并留存好档案,报市局基教科备案。

2.城区四个街道内小学招生

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招生要求组织招生。严格审验房产证件,要求学生法定监护人拥有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项目以及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审验家庭户口簿、入学年龄。并将房产、户口材料复印件分类存档以备市局核查。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

实验小学荆河路校区招生范围:新兴南路以东、塔寺南路以西、荆河路以南、荆河以北区域。

实验小学大同校区招生范围:京沪铁路以东、善国路以西、荆河以南、青啤大道以北区域。

实验小学永昌路校区招生范围:善国路以东、文昌路以西、荆河河滨南路以南、青啤大道以北。不再招收寄宿制收费学生。

第二实验小学老校招生范围:平行路以东、京沪铁路以西、通衢街以南、荆河以北区域。大同路以西的天客来小区西区及红星小区,今年一年级适龄儿童可选择本校入学、可选择到荆河街道中心小学入学。

第二实验小学新校招生范围:荆河街道三里河村(含)以东、京沪铁路以西、荆河以南、青啤大道以北区域及滕都帝景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春秋阁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红荷路校区,政府购买学位按公办学校体制招生的区域范围是:奚仲路以东、平行路以西、东西倪村村后路以南、北辛路以北。

至善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京台高速以西、龙泉路以东、北辛路以南、荆河东路以北。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原赵楼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文昌路以东、龙泉路以西、永兴路以南、青啤大道以北。

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政府购买学位按公办学校体制招生的区域范围是:科圣路以东、龙泉路以西、北辛路以南、学院路以北区域,及和家园小区、梁场居、后洪居、贵和世纪佳苑小区、人和蓝湾小区。按照民办学校体制优先安排龙泉街道安居小学、龙泉小学招生范围内及御龙湾小区、保利海德佳园小区、阳光尚城小区、香舍水郡小区的适龄儿童。

梁场居适龄儿童可选择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或龙泉街道安居小学就读;后洪居适龄儿童可选择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或龙泉街道龙泉小学就读;龙泉街道辖区的塔寺路以东、龙泉路以西、北辛路以北、红荷大道以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北辛街道中心小学通盛路校区或龙泉街道安居小学就读;阳光尚城小区、香舍水郡小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北辛街道中心小学通盛路校区或龙泉街道东新小学就读。

(三)公办初中招生

1.农村初中招生

农村初中学校招收本镇本学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地处农村的矿(厂)区初中学校原则上招收所服务矿(厂)区生活区内的生源就读,需跨范围就读的可与所在镇学区(联区)协商解决,并留存好档案,报市局基教科备案。

2.城区四个街道内初中招生

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招生要求组织招生。严格审验房产证件,要求学生法定监护人拥有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项目以及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审验家庭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学籍信息。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

北辛街道北辛中学学院路校区招生范围:北辛街道行政辖区内北辛路以南区域,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招生范围:北辛街道行政辖区内北辛路以北区域,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塔寺路以东、京台高速以西、北辛路以北、红荷大道以南区域内、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或滕东中学报名就读。

荆河街道滕南中学招生范围:荆河街道行政辖区内京沪铁路以东、善国路以西、青啤大道以北区域,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同时招收荆河街道行政辖区内荆河以南、京沪铁路以西区域及滕都帝景小区,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荆河街道滕西中学招生范围:荆河街道行政辖区内京沪铁路以西、荆河以北区域;同时招收荆河街道行政辖区内有符合规定的房产但无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龙泉街道滕东中学招生范围: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善国路以东、龙泉路以西、荆河桥东荆河东路及荆河桥西荆河河道至善国大桥以北的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善国路以东、龙泉路以西、荆河桥东荆河东路及荆河桥西荆河河道至善国大桥以南的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墨子中学招生范围:善南街道行政辖区。同时招收城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墨子中学在高中招生录取中享受同农村中学同等的录取政策。

至善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龙泉路以东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及北辛街道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墨子中学、至善学校初中部同时招收街道初中招生范围内、不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剩余招生计划再面向全市招生。

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龙泉路以东、荆河东路以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到至善学校初中部或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入学。

(四)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及要求

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标准班额、面向我市招生。招收具有滕州户籍的生源,同时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非滕州市户籍在滕州市购房居住的人员子女。所有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

2.工作流程

1)发布招生简章。简章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录取办法等内容,所有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市局基教科、职继科审批后方可发布。

2)组织报名录取。严格遵守招生报名工作时间及流程安排,规范招生,未经批准不得在规定时间之外再组织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按照要求将招收新生信息上报市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五、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畅通外来务工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道,建立随迁子女就学档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的学生,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中小学不得拒收。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选择到其他有承受能力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就读初中的,可选择到墨子中学、至善学校初中部或民办初中学校就读。

(二)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回原籍子女入学工作。家长工作调动、外出务工人员回原籍,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须提供小学毕业学籍信息、全国学籍号,到户口所在地辖区学校申请入学。对符合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接收学校应准确掌握学生原学籍信息,分类做好初中学籍的跨省招生注册或跨省转入工作。

(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镇街学区(联区)和学校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加强与村(居)委会的联系,全面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状况,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档案,建立与其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联系制度,动员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重点做好困境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孤儿、无人监护、失学辍学等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督促无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尽快安户,完善学生信息,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帮扶措施,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保证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保障所有具备接受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要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准确掌握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市局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中就读;在滕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小学、初中,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由市局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六、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一)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在入学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各学区(联区)要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实行“一区一案”、“一人一案”。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协同残联、民政、扶贫办、公安、司法、大数据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信息核准,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建立控辍保学动态跟踪机制。发挥学籍管理平台作用,对申请延缓入学和经鉴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学校要在学籍平台控辍保学系统中做出标记。要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失学儿童、辍学在籍生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精准施策,失学辍学儿童的劝返情况纳入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省市县三级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并将控辍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评价考核。

(四)关注重点群体重点学段。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落户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镇街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为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流失,控制学生辍学,初中学校应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分流学生,不得提前劝退学生离校,高中段学校不得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

(五)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学校要做好秋季入学需求摸底调查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开学2周后,要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未入学的要入户家访,摸清情况精准施策、及时劝返,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七、加强学籍管理

(一)明确建籍工作新要求。新生建籍以身份证号为基础,各学段无户籍新生无法建立学籍,学校要督促家长及时为无户儿童办理户籍。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发放“学籍管理明白纸”,让家长学生了解学籍及全国学籍联网、一人一号、生籍一致、学籍变更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准确采集学生信息,确保学籍信息与户籍信息一致。初中新生依据小学信息建籍,不一致信息建籍结束后修改完善。新生建籍要落实到班级,做到学校实有班级和学籍班级相一致,学校新生电子学籍的上传工作要在920日前完成。

(二)实行一网通办。为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学籍业务实行一网通办。办理学籍业务时,家长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给学校审核,符合政策规定同意办理的,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籍管理员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学籍管理平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学校按年度分类归档保存。

(三)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学籍管理工作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中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学校学籍实行校长负责制,专人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要明确责任,严禁推诿扯皮、责任上移。

(四)及时处理问题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对于未生成全国学籍号的问题学籍,学校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准确的户籍信息,及时修改变更学生信息。

(五)规范残疾学生建籍。残疾学生入学应完善学籍信息,按残疾类别、受教育方式在学籍系统中作出标记。所有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纳入学籍管理,学籍由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负责建立。

(六)规范人籍不符现象。全国学籍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籍在人在,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把好招生入口关、守好建籍审核关,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能办理合法学籍的学生,严禁学校跨年级建籍,严禁学生变相留级。学籍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对不能建籍的新生或转学学生要及时汇报,并通知学生家长,妥善处理。义务教育免费教材严格以学籍进行配发。

(七)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转学原则上秋季开学时办理。严格审核居住等转入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办理转入。除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军队转业外,小学六年级下学期不转学,初三下学期不转学、不休学。学籍平台关闭毕业年级学籍,初中学业考试期间关闭考试年级学籍,不再办理任何变动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的转学程序办理,继续推进一网通办,取消纸质转学证,充分利用学籍管理平台核查学生提供的学籍信息,确保准确完整,严格按年级对应转学。严格控制休学,休学应有学校“一把手”审核签字,然后报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转学、休学材料要分年度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审验。

八、加大监管,规范招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学区(联区)、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公示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是招生的主体。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对教育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本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勇担当,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学区(联区)、各有关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宣传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教育部、省市解决大班额问题要求,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解读,加强舆论引导。要开设专门咨询电话,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争取家长支持和理解,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观念,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行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五公开”、“十严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学校要将招生具体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在学校门口、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市教体局在官网向社会公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招生工作结束2周内,公示录取结果,将网址链接报枣庄市教育局,由枣庄市教育局上报至省教育厅,并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大化解大班额考核力度。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校长签订化解大班额及招生责任书。统筹资源,分类施策,多措并举,“一校一案”,2020年,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市局对学校班额实行动态监控机制,及时调度通报。加大化解大班额在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中的权重、分值,对存在56人及以上大班额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落实追责。同时,班额情况纳入对各镇街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督导考核办法:控制龙泉、荆河、北辛街道及城区其他学校的大班额,有招生服务区的学校,招收服务区以外的生源,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所赋分值为止;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严格按照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每超计划1人扣1分,扣完所赋分值为止,当年超出计划的部分,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中扣减。街道学区(联区)按照所属学校扣分的最高分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控制善南街道及各镇小升初学生流失:以面向全市招生的育才中学、尚贤中学、墨子中学、至善学校初中部等市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占全市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比为量化参照基准点,善南及各镇小升初流失学生,每超过基准点1%5分,扣完所赋分值为止;除善南外城区学校学生到育才中学、尚贤中学就读,外来务工经商子女到墨子中学、至善学校初中部就读,不计流失。镇学区(联区)按照所属学校扣分的最高分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

(六)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学校招生过程监管,严格督查政策执行情况,对报名证件进行逐生审验。报名期间市局督学将进行现场督导。二是严肃招生纪律,对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四是把规范招生、整治违规择校、违规收费作为督查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五是将招生情况、学籍管理情况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作为学区(联区)、学校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七)实行责任追究。中小学招生和新生建籍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的两个关键环节,实行问责制。对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招生、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大班额、违规收费行为的,学籍管理中出现问题学籍多、审查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招生人员、学籍管理员、分管校长、校长的责任,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相关人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资格;对于顶风违纪的,要给予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民办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

1.滕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滕州市2020年小学招生情况统计表

3.滕州市2020年市直及民办初中招生情况统计表

4.滕州市2020年镇街初中招生情况统计表

5.滕州市2020年小学招生残疾、弱智儿童入学情况统计表

6.滕州市2020年初中招生残疾、弱智儿童入学情况统计表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812

滕州市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小学

初中

序号

单位名称

小学

初中

1

龙 泉

1730

中心

315

1600

滕东

1100

22

墨子中学


500

中心新

校区

810

23

至善学校

270

1200

龙泉

530

24

育才中学


1600

安居

135

龙泉实验初中部

500

25

尚贤中学


1100

龙泉实验小学部

330

26

实验高中初中部


400

2

荆 河

1925

中心

620

2800

滕南

1800

27

北辛中学善国校区


600

西关

450

28

实验小学荆河路校区

1050


河阳路
校区

450

滕西

1000

29

实验小学大同校区

1500


3

北 辛

3290

中心

760

2960

学院路

2960

30

二实小

450


通盛路
校区

1080

31

二实小新校区

320


北关

980

通盛路

32

三实小

45


4

善 南

380


33

四实小

220


5

大 坞

600

270

大坞

170

34

柴里矿区学校

260

60

峄庄

100

35

蒋庄矿区学校

160

90

6

官 桥

360

220

36

田陈矿区学校

110


7

西 岗

570

550

37

八一矿区学校

90


8

东 郭

1150

中心

315

790

东郭

660

38

井亭矿区学校(柴中小学部)

45


党山

130

39

鲁化厂区学校

80


9

鲍 沟

780

中心

270

400

40

实验小学永昌校区

275


10

张 汪

830

中心

140

460

张汪

260

41

实小新校文化路校区

630


蒋庄

200

42

四实小新校英才校区

280


11

界 河

520

500

43

四实小新校善国校区

270


12

级 索

710

中心

270

220

44

华澳小学

225


13

南沙河

420

200

45

宏港学校

40


14

木 石

320

220

46

华晨育才

220


15

柴胡店

235

中心

160

235

47

善国小学(山师附小)

120


16

羊 庄

640

中心

225

540

48

二实小华晨校区

225


17

东沙河

590

400

49

体校


70

18

龙 阳

600

260

50

四实小红荷路校区

90


19

滨 湖

950

中心

160

480

滨湖

360





望重

120




20

姜 屯

535

420




21

洪 绪

485

340




附件2








滕州市2020年小学招生情况统计表

学校(章):

招生人数:

班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

家长联系方式

是否择校生

备注

























































































































注:1.此表以学校为单位填写,镇街所属学校由镇街学区审核签字、市直及民办小学由学校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市局基教科;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公安英烈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职消防人员子女、防疫一线人员子女请在备注栏注明。

3.学生因特殊情况无身份证号的,请在身份证号栏依据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填写出生年月;


4.户籍所在地填写要具体到市(县)、镇街、村居;


5.是择校生的请在相应栏目注明;


附件3









滕州市2020年市直及民办初中招生情况统计表


学校(章):

校长(签字):


招生人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小学学籍号

身份证号

小学毕业学校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

备注




































































































































































注:1.此表仅限墨子中学、至善学校及民办初中填写,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电子稿报市局基教科备案。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公安英烈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职消防人员子女、防疫一线人员子女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4










滕州市2020年镇街初中招生情况统计表


学校(章):

校长(签字):


招生人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小学学籍号

身份证号

小学毕业学校

户籍所在地

详细家庭住址

是否择校生

备注



































































































































































注:1.此表由各公办初中学校填写,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电子稿报市局基教科备案。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公安英烈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职消防人员子女、防疫一线子女及小学阶段在外省就读的学生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5









滕州市2020年小学招生残疾、弱智儿童入学情况统计表

学校(章):

招生人数:

班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

残疾及弱智类型

残疾证号码

是否随班就读

是否送教上门



































































































































































注:1.此表以学校为单位填写,镇街所属学校由镇街学区审核签字、市直及民办小学由学校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市局基教科;

2.学生因特殊情况无身份证号的,请在身份证号栏依据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填写出生年月;

3.户籍所在地填写要具体到市(县)、镇街、村居。

附件6











滕州市2020年初中招生残疾、弱智儿童入学情况统计表

学校(章):

校长(签字):


招生人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小学学籍号

身份证号

小学毕业学校

户籍所在地

详细家庭住址

残疾及弱智
类型

残疾证
号码

是否
随班就读

是否
送教上门

















































































































































































注:1.此表以学校为单位填写,学校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市局基教科;



2.户籍所在地填写要具体到市(县)、镇街、村居。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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