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市教育局近期将联合公安、食药、消防、卫生、供电等部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秋季安全工作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1.检查时间:9月12日--9月19日。
2.检查范围:各镇街所有初中学校、中心小学(包括龙泉街道龙泉小学、荆河街道西关小学、北辛街道北关小学、大坞镇峄庄小学、东郭镇汉瑞希望小学、滨湖镇望重学校)和中心幼儿园,再随机抽查一处一般小学或幼儿园(含民办园),同时,对夏季安全大检查的部分单位进行复查,其中,对街道检查范围内有新建校区,存在“一校两区”的,两校区一并检查(具体包括: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北辛中学善国校区、北辛街道中心小学通盛路校区、荆河街道西关小学河阳路校区、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新校)。所有市直、民办学校幼儿园。
二、检查重点
本次重点检查各单位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着重检查各单位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滕教函字﹝2018﹞81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1.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修订及完善情况,“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更新及落实情况、校园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2.秋季开学前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各类安全台账建立情况;部分学校夏季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以及校园周边黑恶势力、“霸校行为”等线索排查上报情况;
4.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学校幼儿园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安保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
5.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落实情况;新生入校后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学生安全应急疏散路线划定及演练情况;
6.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场所是否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走廊、楼梯口、易发生危险地方是否设置应急灯以及明显的疏散标志和警示标志;操作间抽油烟机是否定期清理、保持干净,使用燃料是否符合标准;用电场所的线路是否规范,线路有无老化,各种电器接线是否安全,车棚的搭建与管理是否科学,门卫室、宿管室、办公室是否存在私拉乱扯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
7.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及餐厅设备、校园超市安全管理情况;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卫生管理;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公共场所管理等情况;
9.特异体质、心理异常学生调查、登记、管理等台账建立情况,及采取的相应防护措施情况;
10.学校幼儿园校舍、厕所、院墙、楼栏杆、楼房通道等重点部位安全情况;有在建工程的校园,是否采取隔离措施和设置警示标牌等;是否存在C、D级危房并有鉴定证书、整改方案。
11.小一、初一、高一新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台账建立情况,其他学生上下学交通台账在原有基础上的更新情况;已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管理及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情况。
三、检查方法
各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3个安全检查组(见附件1),由局领导带队。检查组对照检查标准,查资料,看现场,反馈意见,并下达整改指令书,同时现场进行打分,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分值纳入市教育局安全动态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街学区(联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把安全检查作为查找问题、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做到真抓、真查、真改,确保校园安全。各单位要结合开学前安全自查情况,进一步深入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同时,要抓住当前新生入学的有利时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规避风险的能力,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凡存在安全隐患自查而没有查出或查出而没有及时整改,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市局将进行跟踪督查,重点通报,情节严重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以确保这次秋季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学校幼儿园秋季安全检查日程安排表
附件2:学校幼儿园秋季安全综合大检查评分表
附件3: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评分表
附件4:滕州市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检查评分表
附件5: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
附件6: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或问题自查表
滕州市教育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