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
特殊考生审核表
初中毕业学校: 班级: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码
初中学籍号码
特殊考生详细
类别(见备注)
相关证件名称
及编号
班主任
初中学校
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名:
学校审核人签名:
学校(章)
2018年 5 月 日
主管部门
审核人签名: 单位(章)
(非指定审核部门盖章无效)
2018年 5月 日
备 注
1.逐项填写,不得漏项,所有项目只取最高值,不累加。
①现役军人子女持团级以上部队证明等材料交区(市)人武部审查,枣庄市军分区政治部汇总审核。
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持相关证件到枣庄市民政局优抚科审核。
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持相关证件到枣庄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持相关证件到枣庄市侨办审核;台湾省籍考生持相关证件到枣庄市台办审核。
⑤少数民族考生(须父或母户口为少数民族,注明民族类别),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含考生及父母)由区(市)民族宗教局审核。
⑥独生子女类由枣庄市卫计委另行安排。
2.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初中学校初验、有关部门审核,在初中学校公告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5月21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区(市)教育局核查,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复核。逾期视为弃权。
3.市、区(市)教育局、学校在公告栏、网站和枣庄市教育局官网(www.zzjyj.gov.cn)公示。
4.举报电子邮箱:zz3324615@126.com,取消弄虚作假者考试和录取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