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20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5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5月08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080号提案的回复(“支持高铁新区建设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080号提案的回复(“支持高铁新区建设的建议”)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您提出的支持高铁新区建设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现就您提出的议案答复如下:

您从发挥融投资平台功能和建设主体职能的高度,提出将站前广场、高铁站南侧大楼、客运换乘中心、跨高铁大桥、山东化工技师学校木石及城区校区等资产装入联迪集团公司,用股权合作等市场化手段把联迪公司做大做强,我局在对相关资产的建设主体及产权归属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国资监管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提出了建议。

一、高铁站南侧大楼、客运换乘中心已于2014年9月由市交通局移交至高铁新区,为实现资产装入的目标,高铁新区作为投资人已将其增资至联迪集团。

二、关于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木石校区及城区校区资产,其中:木石校区36.26亩已被联迪集团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城区校区若作为联迪集团代建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的置换物,建议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站前广场土地权属由市城市国资公司持有,土地价值19911万元。该土地已由市城市国资公司为辰龙集团贷款提供担保抵押,若无偿划出将影响市城市国资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和外部信用评级,同时辰龙集团贷款将面临无法续贷风险。如若按照股权合作的方式,拟将上述资产投入联迪集团,经市政府同意后,可由联迪公司与市城市国资公司协议增资。

四、站前广场地上建筑物、跨高铁大桥资产为交通局建设,建议由联迪公司与上述资产持有人进行协商一致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划转手续。

市国资监管局将依据单位职能,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权划转工作,支持高铁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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