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11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5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5月31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四次会议第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 监管的建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四次会议第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 监管的建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各位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8年4月10日,我市召开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暨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会议,启动了新时期国企改革和统一监管工作。市国资监管局根据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共滕州市委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滕发〔2018〕15号)、《滕州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滕政发〔2018〕1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国企改革和国资国企监管工作。
一是理顺企业监管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统一监管。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加快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工作重点,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将部分国有企事业产权划入一级企业或产业集团,组建了信华集团、城建集团、建工集团、交发集团和水发集团等产业集团。同时将滕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园林公司、建筑设计院等局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划转为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市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按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文件规定,暂不划转市国资监管局管理,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目前,纳入统一监管的市属国有一级企业11家。2019年,市属国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1.9亿元,实现税费8.39亿元,上缴国有收益1.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32%,4.4%,22.6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3.51%。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得到省国资委充分肯定,2019年12月被省人社厅、国资委评为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参与制定出台了《滕州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工作细则(试行)》《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以规范企业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管理,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组建划转工作与推进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把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建立符合各类企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内部层级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办法,深化市属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立足企业发展战略实际,聚焦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全员业绩考核、实施差异化薪酬等重点任务,规范加强集团化分级管控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滕州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业绩考核办法》及《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企业负责人薪酬,引导企业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分级分类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了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激发了国企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我市国企改革实际,按照“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原则,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明确人员身份和待遇,切实解决了国有企业职工后顾之忧,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利,激发了企业的内部活力,确保了国企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改革重组、布局调整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激发了市属国企发展活力,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得到了人大代表们的肯定,但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两位代表站在促进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高度,重点围绕理顺国有企业监管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办法等方面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建议,指出了我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痛点,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指出了当前国资国企监管中客观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指出了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恳请代表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国资国企的改革与发展,多向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在广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监督支持下,按照《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指导监督有力、沟通协调有效、共同发展有序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强化国企主要经济指标、风险防控指标的动态监测,强化国企重大决策事项的事前事中监管,强化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与考核指标体系,用足用好薪酬考核指挥棒,发挥好业绩考核与薪酬兑现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是加大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和僵尸企业处置力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公共资源资产管理运营效益。
三是继续培植壮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产业集团,健全完善授权经营机制和分级管控体系,突出国企主责主业,明确投资方向和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精简管理层级,推进整合重组,逐步取消三级公司。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混改,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深化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国有资本收益。
五是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国企内部组织架构,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全市国企一盘棋,凝聚高质量发展系统合力,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滕州市国资监管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