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总计40人)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应聘;(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工作履历调查、体检、劳动合同签订等程序进行。(一)公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2020年10月10 日)报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水发集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地址:滕州市学院东路2099号,水发集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刘国海;联系电话:0632-5996013。(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11日—2020年10月16日)由滕州市国资监管局、人社局、水发集团组成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三)考试、考察、体检(时间: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23日)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人选,并进行考试和考察。组织考试、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公示聘用和薪酬待遇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录用。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结合2019年滕州市平均工资,招聘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本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其他事项(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水发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三)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在滕州市水发集团。
滕州市水发集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