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618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国资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 标 题:市属国有企业捐赠事项办理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市属国有企业捐赠事项办理指南
一、受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滕州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强调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二、受理范围:
市属各级次国有企业捐赠事项。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报送资料;
2、市国资监管局审核,其中50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需报市政府审批;
3、市国资监管局出具批复文件并告知申办单位。
四、办理时限
报送材料齐全后,需经市国资监管局核准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市政府审批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转报市政府。
五、报送材料:
1、申请文件;
2、董事会、党组织决议;
3、有关部门要求捐赠的证明文件;
4、捐赠方案及资金预算有关情况说明(捐赠事由、受赠对象、捐赠途径);
5、企业近期审计报告;
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承办科室: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室联系电话:805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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