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749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滕州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规划南扩》的议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滕州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规划南扩》的议案)
尊敬的丁加水代表及官桥代表团成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规划南扩〉的议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化工园区扩区工作的关心关注。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现根据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一、扩区需要具备的条件
2022年10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22〕118号),对化工园区扩区条件、扩区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做好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扩区相关工作,枣庄、滕州两级工信局多次赴省请示,汇报扩区存在问题。化工园区扩建区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扩建区域选址布局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2.扩建区域四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扩建区域四至边界与敏感目标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留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缓冲带;
3.扩建区域应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要求,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区域选址。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计划
议案收到后,市工信局与园区管委会进行了沟通对接,就议案中提及的“将园区规划南扩到驳官路、西至八一路”进行了研究商讨。目前,该区域作为化工园区扩建区域难度较大,需要克服的问题较多。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服务指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大服务协调力度,认真研究分析位于官桥镇境内的南部区域扩建范围,并协助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做好论证等相关工作。
2.继续加强对上争取。及时到省工信厅、省化工专项行动办汇报沟通,积极协调化工园区扩区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尽快启动园区扩区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扩区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镇街及园区,全力推动化工园区扩区工作,也请你们继续关注我市化工产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