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44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6日
- 标 题: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 分类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 分类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集约节约发展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步骤、主要指标和企业分档归类说明>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1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枣工信字〔2024〕28号)和《滕州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相关事项说明:
一、评价范围:全市范围内除电力、热力、燃气、污水处理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带有公益性质的企业外,实际占用土地的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统计年报名单参评,规下工业企业原则上实际占地1亩以上企业参评。
二、评价指标:根据企业2023年各项指标数据,规上工业企业从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综合素质7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规下工业企业从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综合素质3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等级:按照20%、65%、10%、5%的比例评定A、B、C、D四个等级。
四、评价方法:详见《滕州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5502175。
附件: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xlsx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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