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1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03日
- 标 题: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 奖励政策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 奖励政策的通知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
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镇街、有关工业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申报“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二、具体政策
对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同),2023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同期增长1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3年1—2月工业用电比2022年同期增量2万千瓦时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增量用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1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应税收入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收入增长奖励政策需提供材料
1、申报表一(附件2);
申报企业2022年12月、2022年2月、2023年2月纳税申报表;
材料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镇街公章。
(二)申报用电量增长奖励政策需提供材料
申报表二(附件3);
申报企业2022年12月、2022年2月、2023年2月纳税申报表;
申报企业用电交费凭证;
材料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供电部门公章和镇街公章。
本次政策申报由各镇街统一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同一企业仅可申请一项。镇街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附件1)、企业各项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于3月15日前报市工信局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科。
联系电话:5502175
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A0443房间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关于推荐申请“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的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单位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了筛选审核,现推荐 、 、XX家企业申请“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政策。
特此报告!
XX镇政府、XX街道办事处(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申报表(一)
2022年 主营业务收入 |
2022年1-2月 主营业务收入 |
2023年1-2月 主营业务收入 |
同比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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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
备注:同比增长%=(2023年1至2月主营业务收入-2022年1至2月主营业务收入)/2022年1至2月主营业务收入*100%
(税务部门盖章) (镇街盖章)
附件3:
“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申报表(二)
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万千瓦时
2022年 主营业务收入 |
2022年1-2月 主营业务收入 |
2023年1-2月 主营业务收入 |
2022年1-2月 用电量 |
2023年1-2月 用电量 |
用电量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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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用电量增量=2023年1至2月用电量-2022年1至2月用电量
(税务部门盖章) (供电部门盖章) (镇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