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98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04日
  • 标  题:滕州市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我局立案侦查相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受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受害人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账户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1.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鸿源起商贸有限公司,卡号:2010****2750,开户行: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242712.06元;

2.户名:中佳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卡号:2010****7593,开户行: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4129.17元;

3.户名:魏**,卡号:6217****8668,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74385.44元;

4.户名:王**,卡号:6216****423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24000元;

5.户名:高**,卡号:6235****3474,开户行: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3975.39元;

6.户名:杨*,卡号:6228****2067,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8793.59元;

7.户名:邢**,卡号:6217****383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

8.户名:赵*,卡号:6222****077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5000元;

9. 户名:欧阳**,卡号:6221****729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5000元;

10.户名:廖**,卡号:6217****6049,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8100.41元;

11.户名:张**,卡号:6229****8516,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4738.51元;

12.户名:秦**,卡号:6228****117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7000元;

13.户名:马汀生物科技(甘肃)有限公司,卡号:3200****2537,开户行:甘肃农信天水秦安众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26000元;

14.户名:吉林市聚客隆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卡号:0710****1830,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额:80000元;

15.户名:安徽百宝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卡号:2001****0016,开户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金额:197603元;

16.户名: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卡号:1105****0114,开户行: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金额:18000元;

17.户名:鄂州市后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卡号:2602****0011,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7168.23元;

18.户名:大庆市臻启商贸有限公司,卡号:6232****1581,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471.4元;

19.户名:彭泽县大屯建材有限公司,卡号:7929****0068,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30000元;

20.户名:甘肃泽惠事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卡号:7018****8596,开户行: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金额:40000元;

21.户名:冉**,卡号:6214****9766,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

现对以上资金返还进行公告,相关受害人或涉案银行卡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三十日内与滕州市公安局联系。三十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返还冻结资金。(联系人:滕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李警官0632-5545657)

   滕州市公安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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