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55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02日
- 标 题:滕州市公安局转发关于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公安局转发关于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
为服务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进一步便利内地人员出入境
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
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若干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
具体公告如下:
一、在北京等20个城市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
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郑州、广州、深圳、珠海、重庆、成都、昆明、西安20个城市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实现“一次都不跑”。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签发证件。
二、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
内地居民申办赴香港、澳门商务签注,可以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请,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可以使用智能签注设备,实现“立等可取”。
三、北京、上海六类人才可以申办赴港澳人才签注。
将赴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大至北京、上海。在北京、上海工作的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六类人才,可以凭有关人才证明,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赴香港和赴澳门人才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四、持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
持赴港澳商务签注的内地居民,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停留时间,由现行不超过7天延长至不超过14天。
五、签发赴澳门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
内地居民赴澳门参展、就医或从事演艺等活动的,可以凭有关证明文件,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其中赴澳门就医的,允许有1至2名陪护人员申办同类型签注。
六、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可以多次往返琴澳。
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参团材料,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标注“琴澳旅游”的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7日内可以“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
特此公告。
温馨提醒
★ 申请材料不变。申办上述业务,所需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不变。
★ 预约办更便捷。为尽可能减少排队等待时间,您可以提前通过“山东出入境”“烟台公安”“烟台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支付宝“移民局”小程序进行预约,在预约时间前来办理。
★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随时拨打24小时咨询热线:12367、0535-6297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