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268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6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6月19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公安局关于人大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龙泉南路后仓、前仓路段设立交通标志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公安局关于人大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龙泉南路后仓、前仓路段设立交通标志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关于龙泉南路后仓、前仓路段设立交通标志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孟凡让等10位代表     南沙河代表团 南沙河镇魏村

承办单位

滕州市公安局

具体承办人


办理

情况

针对龙泉南路前仓、后仓路段出口处隐患问题,市公安局交警已于今年5月份在该路段增设了爆闪灯、支路接入标志及减速震荡标线。龙泉路是我市南北方向主干道,沿线分布有小区、学校等,但是该道路岔道口较多,车辆随意转弯调头以及非机动车和行人乱穿马路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历史原因和不同部门的管辖权,部分交通标志、标线还存在不规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于前期进行了专项排查,目前已采取多项措施进行了交通安全设施提档。同时,我们将及时跟进该路段的统筹规划,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承办单位主要

负责人意见


分管市长

意   见


人大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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