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33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2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2月14日
- 标 题:滕州市公安局发布 警 方 提 醒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公安局发布 警 方 提 醒
当全国人民都在全力抗击疫情时,却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疫情幌子,大肆实施各类诈骗犯罪活动,性质十分恶劣。特殊时期,滕州警方提醒,小心提防以下几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1.网络购物诈骗
疫情期间,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及相关药品供不应求,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发布该类商品的出售信息,当有事主咨询购买事宜时,骗子就要求事主先付款再发货,一旦付款,骗子便将事主拉黑。
2.虚假捐赠诈骗
骗子通过网站、即时聊天软件等途径,冒用红十字会、医院、卫健委或民政、社区等部门名义,向市民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献爱心”虚假信息,附上骗子掌控的资金账户,利用群众的同情心进行诈骗。
3.机票车票退改签诈骗
随着春节后复工范围的逐步加大,也是人群流动的密集期,骗子往往会利用这个时间节点实施机票、车票的退改签诈骗。近期,骗子更是利用疫情期间官方平台发布了退改签应急办法,设计新骗局、谎称因疫情延误班次、车次,诱导事主点击虚假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实施诈骗。
4.冒充客服诈骗
疫情特殊时期,春节假期延长,很多企业延期复工,部分快递滞留,骗子便冒充商家客服联系受害人,以可以退货赔款为名,诱导事主按照指示操作“退款”,实则骗子是在引诱事主输入验证码、套取个人信息,骗取账户资金。
除上述骗局外,还有一些由疫情衍生出的非法牟利的骗局,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千万要留心,遇事认真甄别,防止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一旦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将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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