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602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7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7月02日
- 标 题:滕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布 便民提醒丨关于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从7月1日起下调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布 便民提醒丨关于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从7月1日起下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对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2019年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由80元/本降为60元/本。
2019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滕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公示内容,积极做好宣传解读。新标准实行首日,办证人数激增,单日受理量高达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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