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5856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6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6月26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公安局关于人大十八届第三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在中联大道与济枣路、驳官路交汇口增设两处红绿灯的议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公安局关于人大十八届第三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在中联大道与济枣路、驳官路交汇口增设两处红绿灯的议案)
滕市州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在中联大道与济枣路、驳官路交汇口增设两处红绿灯的议案
提建议代表单位姓名:羊庄代表团:张志远、张永伟、陈晴、张冠军、魏永军、
田传湖、刘贤平、马西迎、朱广婷、刘兴会、王绪峦等代表
承办单位 :滕州市公安局 具体承办人 :王本圆
办理情况: 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意见》(鲁政办法(2010)77号)等地方和部门规章规定,国省道的交通安全设施应由交通运输部门或者其派出的公路管理机构、辖区镇政府负责安装维护,公安交警部门使用。您们所提的中联大道因事故多发已被列入我市十大事故多发路段,我们已上报省交安委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现阶段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路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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