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558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6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6月19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1531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杏坛东路与塔寺中路交汇处安装信号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1531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杏坛东路与塔寺中路交汇处安装信号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19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燕燕燕委员:

您们所提出的关于在杏坛东路与塔寺中路交汇处安装信号灯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联系电话:5685923             承办单位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察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199号提案

的办理情况

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十三条之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维护、养护城市道路,保持路面完好;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道路、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物理隔离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目前我们已将建议函告市政管养部门。

再次感谢您们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的交通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以上回复,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