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6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015号提案的答复(市场化电价政策问题)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015号提案的答复(市场化电价政策问题)
关于滕州市政协161015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收到李思荣委员提案后,滕州市发改局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反映的市场化电价政策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相关要求,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有序推进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9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5号)等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现货模式下,直接参与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网企业代理用户的代理购电价格和输配电价仍按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执行。经与国网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沟通了解,山东天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作为市场化电力用户从2021年12月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即夜间生产用电价格相比之前增高,同时因天力公司低谷时段用电量占比较大,从而导致电费上涨。2021年11月(户号:0167575218)均价为0.525元/千瓦时,而2022年3月均价为0.7416元/千瓦时,上涨约0.2166元/千瓦时。针对天力机械用户电费上涨的问题,建议其与签约的售电公司协商,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更换适合的套餐。同时采取节能降损措施,以降低用电成本。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授权省价格主管部门,滕州发改局做为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省、市发改委下发的相关电价政策进行及时宣传、贯彻、落实,无制定、修改电价的权限。对于李思荣委员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将有关情况汇报给省、市发改委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