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2308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07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7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盛隆公司480万吨高端煤焦化工项目建设的议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7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盛隆公司480万吨高端煤焦化工项目建设的议案)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
关于加快盛隆公司480万吨高端煤焦化工项目建设的议案 | |||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
西岗代表团 | |||
承办单位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具体承办人 |
赵力铮 | |
办理 情况
办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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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各位代表: 对于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加快盛隆公司480万吨高端煤焦化工项目建设的议案 ”,我局收悉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和讨论建议内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焦化行业准入政策:新建、改建、扩建焦化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选址位于经省政府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内,且园区定位中含有焦化产业,或在经省政府认定的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内建设;确需建设的不在化工园区的钢焦一体焦炭项目,按规定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2、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区域焦化产能总量控制目标要求。3、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方案,并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公告。4、新建捣固焦炉达到炭化室高度6.25米及以上,顶装焦炉达到炭化室高度6.98米及以上,并明确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精深加工方向,配套干熄焦装置。5、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其他要求。 省发改委出台的《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鲁发改环资〔2018〕671号),要求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新建产能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盛隆化工480万吨高端煤焦化工项目需要的焦炭产能指标和煤炭消费指标仅仅依赖滕州市淘汰的焦炭产能和煤炭消费指标不能满足需要,只有借助省内其他地市的焦炭产能指标和煤炭消费指标的才能满足。所以企业必须积极争取省级能耗指标。2020年4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可以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项目,能耗标准应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范围包括:1、年度省重大项目。2、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3、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及儒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4、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5、其他项目。为加快盛隆480万吨高端煤焦化工项目建设,请按《关于印发山东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争取指标。 | |||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分管市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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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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