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939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时间:2019年10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10月12日
- 标 题: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滕州龙阳旅游区门票价格等问题的批复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滕州龙阳旅游区门票价格等问题的批复
关于滕州龙阳旅游区门票价格等问题的批复
滕发改字〔2019〕107号
滕州市龙阳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龙阳旅游区现行门票价格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管理权限,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就你公司管理的龙阳旅游区门票价格等问题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
淡季价格为15元/人次(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旺季为25元/人次(每年3月至11月)。价格可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小型车(9座以下不含9座):1小时(含)以内免费,1小时至3小时(含)以内3元,3小时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
中型车(9-19座):1小时(含)以内免费,1小时至3小时(含)以内5元,3小时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2元;
大型车(20座以上):1小时(含)以内免费,1小时至3小时(含)以内8元,3小时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3元;
摩托车:1小时(含)以内免费,1小时至3小时(含)以内1元,3小时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0.5元。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工程抢修施救车辆等特殊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且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门票优惠政策
根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8〕88号)规定: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60周岁以上)、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优惠;6-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 进入3A级(含)以上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实行免票优惠。
鼓励你公司制定更多形式的优惠措施,如遇国家、省、市另有优惠政策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你公司必须在旅游区及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2019年10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个月,请重新向我局申请制定价格。原《滕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滕州龙阳旅游区门票价格等问题的通知》(滕价发〔2018〕36号)同时废止。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