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908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 标  题: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

工作的通知


滕发改字2019〕89号


各转供电单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鲁发价格〔2019〕585号)和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19〕 18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继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内容

转供电单位落实《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办发〔2018〕103号)等价格政策情况。主要包括:

(一)转供电单位向非直抄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

(二)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经合同约定通过物业费等方式收取的,转供电单位不得向用户重复收取电费。

(三)转供电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缴纳的电费由所有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以下简称“预购电”),“预购电”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0.9203,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差额部分根据双方约定并按转供电单位总表实际缴费情况多退少补。

(四)本通知“非直抄用户”是指:相关电力设备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非电网企业)管理,并代收电费缴至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无法做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的终端工商业用户。 “转供电单位”是指: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滕州供电公司联合成立滕州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我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相关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制定走访计划

按照我市供电公司提供的转供电单位名单,作为“回头看”清理规范对象,市工作专班按照走访任务,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走访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转供电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成立相应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和切实可行的方法,清理规范辖区内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增强一般工商业户获得感。

(二)注重宣传。各转供电单位要充分利用分户网站、“双微”、海报、宣传单、新闻媒体、抄表人员入户等方式开展新一轮的宣传,同时做好公示工作,提高转供电主体及用户对国家电价政策的知晓度。各转供电单位应加大清理规范范围,确保全覆盖。

(三)加强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检查威慑力,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四)各转供电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市发展和改革局   孙燕,电话:5522931邮箱:tzjgjc@163.com; 市市场监管局王磊电话:5513429 邮箱:tzswjjcs@163.com

附件一:市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二:转供电任务清单走访情况表

附件三:转供电电费调整情况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附件一:

市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翟传虎市发展和改革局       局长

副组长:马宗茂市发展和改革局       副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黄贵鹏国网滕州供电公司     副总经理

成  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科级干部

市发展和改革局       科长

        徐家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长

        刘华丽市发展和改革局       副科长

        孙清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员

高文祥国网滕州供电公司     副科长

王小亮国网滕州供电公司     线路服务经理

王艳桥国网滕州供电公司     线路服务经理



  

附件二:

滕州市2019年转供电任务清单走访情况表

序号

转供电
单位名称

非直抄用户名称

走访时间

预购电价
(2018年)

预购电价
(走访时)

后付费用户电价(2018年平均)

后付费用户电价(走访时)

搭车收取“服务费”等

走访人员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签字

1

2

3

....

附件三:

转供电电费调整情况表

转供电单位(盖章):

缴费日期

楼宇房号

电费单价
(元/千万时)

转供电量
(2019年)

交款金额

调整后单价

退还金额

业主确认签字

确认日期

备注

4-6月

7月1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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