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9389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第51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对1999年之后找不到主体责任的级索镇区域3000余亩矿区采煤塌陷地,建议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认定企业治理责任,督促采煤塌陷地治理企业加大资金投入额度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第51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对1999年之后找不到主体责任的级索镇区域3000余亩矿区采煤塌陷地,建议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认定企业治理责任,督促采煤塌陷地治理企业加大资金投入额度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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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对1999年之后找不到主体责任的级索镇区域3000余亩矿区采煤塌陷地,建议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认定企业治理责任,督促采煤塌陷地治理企业加大资金投入额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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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议的代表组 |
级索代表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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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煤炭局 |
具体承办人 |
孙卓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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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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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人大“双联”活动代表所提建议,市煤炭局高度重视,立即与级索镇人大工作室对接了解情况,组织人员积极办理。 市煤炭局作为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5]180号)文件精神,于2017年申请市财政投资200万元,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滕州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6-2025年)》,摸清了全市采煤塌陷地现状,明确界定了政府治理责任区域和企业治理责任区域。级索镇辖区内存在采煤塌陷地12286亩,其中1999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政府治理责任主体采煤塌陷地面积2223亩,分别为级索煤矿1041亩、赵坡煤矿1182亩;企业治理责任主体10063亩,分别为级索煤矿585亩、王晁煤矿6370亩、赵坡煤矿280亩、留庄煤矿2416亩、泉上煤矿198亩、曹庄煤矿214亩,煤矿企业对此面积均已签字确认。 根据《滕州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滕政办发[2016]103号)文件,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年分解下达各乡镇和煤矿企业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任务目标,督促煤矿企业积极履行治理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大力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用于实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2018年度枣庄市向我市下达治理任务1.5万亩,现已完成1.6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任务。下一步,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一是加快治理进度。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和当前工作进度,计划2019年完成治理任务目标1万亩。督促各责任主体尽快实施治理项目,依法依规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形成一套完善合理的治理体系,注重多元化治理,丰富治理模式,同时要着力打造典型示范工程,严格抓好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实施。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重点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计提采煤塌陷地治理费用,切实用好已返还的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采煤塌陷地治理。部门联动多途径争跑上级财政资金,严格资金使用,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市领导小组将按照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积极督导调度,定期考核通报,完善奖惩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双“80%”的任务目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