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化工企业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枣化安转办发〔2018〕18号)和《关于违规化工生产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滕政办纪字〔2018〕11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镇
存在问题
销号原因
1
滕州市天益工贸有限公司
张汪镇
无立项手续
已关停
2
滕州市澳兴化工有限公司
官桥镇
经查,已有立项文件,无需补办
3
滕州市宝康化工有限公司(已更为“滕州市奥诺商贸有限公司”)
木石镇
已补办立项手续
4
滕州市瑞宇机化有限公司
5
滕州市南鲁化工有限公司
6
山东冠凤化工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滕州市泰诺商贸有限公司”)
7
滕州市东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柴胡店镇
8
滕州市腾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洪绪镇
已转为非化工生产项目
公示期从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共计7天。对以上整改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A0519房间
联系电话:06325514858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