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6317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5月24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滕州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滕州的提案)
民建滕州市基层委员会:
您所提交的第152091号提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滕州》转交我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和讨论建议内容,现结合发改局职能,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时期,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市发改局抢抓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良好机遇,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中心,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的开展推进。
(二)制定社会信用体系方案规划。制定社会信用体系方案规划。结合省、枣庄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系统提出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领域、专项工程、支撑体系、示范工程和保障措施等,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规划》由5部分内容组成,围绕打造“信用滕州”的“一个目标”,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的“两个支撑”,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健全组织保障的“三个保障”,突出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四个重点”,不断加强核心机制、信用基础、法规制度、诚信文化、组织力量的“五大建设”,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人才培养的“六项工程”。制定出台了《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三)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近期召开了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现场观摩总结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重要安排部署。
(四)构建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构建“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搭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滕州”门户网站。目前,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稳步开展,硬件设备已安装到位,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滕州”门户网站基本框架已搭建完成,《滕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8版)》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正在征集意见建议。正在协调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编办四个主要部门的基础数据,民政的社会团体、村居委会数据与编办的机关单位登记信息、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数据已经协调完毕并已经入库至滕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础信息已经协调到大约14万条数据,公安局户籍人口信息正在进行积极协调中。
(五)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收集。着力推进“双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4289项,其中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4035项,行政许可信用信息目录254项 ,每月定期上传至“信用山东”、“信用枣庄”等官方网站双公示专栏,目前已在专栏公示了18个单位共2678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1905条,行政处罚773条。
(六)抓好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枣庄信用办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枣信用办〔2017〕9号),对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投资失信公司进行了摸排整改,在进入异常名录的20家投资公司中有5家办理了移出业务,已注销2家,失联12家,监管整改1家。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的实施工作及上级相关政策解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细化和量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具体分管领导、部门和岗位,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在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框架内,在信用信息采集、加工、管理和披露、信用评级、信用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制定适合我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快建设,全面应用。通过“一网三库一平台”面向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支撑企业诚信创建和信用文化宣传,开发信用机构和信用产品服务应用栏目,增强服务应用功能,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通具有我市地域文化特色的“信用滕州”官方网站,建立企业法人、自然人、非企业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数据收集工作,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广信用信息在重点领域的应用。
(四)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有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实时监测,量化评分。把各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对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信用宣传、信用记录、信息共享、信用产品应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活动。
(五)加大宣传,全民参与。通过信用简报等形式,加大对信用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坚持“红黑榜”发布制度,有效引导各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树立诚信意识。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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