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192
  • 主题分类: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机构: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 标  题:滕州市城乡水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城乡水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形式

机构职能

部门机构职能

基本信息、法定职责、内设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部门领导及分工

工作分工、分工调整情况

组织管理

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的领导小组

分管领导

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

工作机构

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的部门科室

业务培训

培训计划、开展情况

工作推进

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措施

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每季度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部门制定的红头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公示、倡议书等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水务领域的专项规划计划

发展规划和

政策法规科

年度计划

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形式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公开(含“三公”经费)、 部门决算预算公开(含“三公”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

财务审计科

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行政权力

职责边界清单

本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6月底前

办公室

重点领域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额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水政执法科

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事后公开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每年1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每年131日前

政府工作报告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

每季度

办公室

民生实事项目

饮水安全

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用户水龙头(管网末梢)水质状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供水排水科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总体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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