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01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总体统计数据
- 发布机构: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标 题:滕州市2021年度水政执法情况年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2021年度水政执法情况年报
(一)坚持依法管水,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机制。一是加强梳理完善水行政法规体系。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人员起草并报经政府印发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指导意见》《河湖管理范围绿化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水务职能,全面梳理供水排水、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管理、工程建设管理5大类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事项146项,为水行政执法提供依据。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执法改革,整合了全系统执法力量,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一体化模式,由各相关科室、局属各中心负责日常巡查、监管、简易案件查处、违法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局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科负责汇总报批,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案件的立案、处罚。同时,建立了水务、公安联动机制,为水务综合执法有效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三是加强执法培训学习。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次,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并对水事违法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建立了局党组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在线圆满完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办。四是加强水法规宣传。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八五”普法、国家宪法日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抖音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营造了依法治水、管水、用水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严格执法,大力营造规范和谐水事环境。一是依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对今年的移民、管网改造、四污建设等工程,都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推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同时强化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审计、监理等部门派员依法监督,确保了“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二是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认真抓好举报立案、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依法处罚等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执法公正。同时,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了水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配备了摄像机、执法仪等执法办案装备,实现执法全程记录。全年累计重点巡查河道水库水利工程350次,依法查处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50余起。三是依法征收水规费。严格执行“两证、一书、一卡”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强化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费征收管理,增强征收服务意识,做到应收尽收,全年征收水规费7000余万余元,创历史新高。
(三)坚持高效管理,着力提升涉水服务水平。一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涉水行政检查普遍运用。制订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并公布涉水权责事项235项。在水资源管理上,落实水资源节约集约考核要求,核算全年用水总量2.9亿方,开展洪绪、鲍沟、东郭等重点区域的取用水专项整治,完成353个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转换和102项非农取水口整治,封停违规取水井80余处,处罚佳盈食品、博闻造纸等企业10家,累计处罚20万元。开展新源热电、化工技师学院节水标杆单位创建,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在水土保持监管上,完成223个生产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任务,编制水保方案40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179个,完成全市17家矿石企业季度开采量调查及审核,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09余万元。在污水处理和排水监管上,实行三座污水厂厂外巡查和驻厂监管相结合,每周沿主管网取样检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完成全市400公里雨污管网排查,为下步管网改造打下基础。二是压实河湖长制责任,专题召开总河长会议,全力开展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隐患排查整治。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河湖长制事务中心,落实专职巡查人员48名,实行每月河长巡河通报制度,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万次,盯紧“四乱”问题,及时交办、落实整改114项。三是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工作专班全力靠上,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河道垃圾、违法排污等问题,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到现场、整改落实、及时回复,确保21件省级环保督察件、3件中央环保督察件按时办结。全面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