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13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12日
  • 标  题:滕州市城乡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滕水结审字[2021] 0802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城乡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滕水结审字[2021] 0802号)

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文书编号:滕水结审字[2021]0802

案   由

滕州市民政造纸厂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案件来源

检查发现

当 事 人

姓名或

名  称

滕州市民政造纸厂

法  定

代表人

郭涛

住址或

地  址

滕州市洪绪镇

电  话


立案日期

2021年7月2日

案件

承办人

王洲

违法事实及

处罚决定

2021年7月2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滕州市民政造纸厂污水排入厂内沉淀池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自建污水处理站每天处理能力为5000立方米,出水口装有在线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排水量为1800立方米/日,目前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且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证据佐证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3、处罚款五万元。

处罚决定

执行情况

已执行

承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承办机构

意见

年    月   日

法制机构

结案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

意见

年    月   日

执法机关

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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