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12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12日
- 标 题:滕州市城乡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滕水结审字[2021]0803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城乡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滕水结审字[2021]0803号)
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文书编号:滕水结审字[2021]0803号
案 由 |
滕州市通达海藻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 |
案件 来源 |
检查 发现 | |
当 事 人 |
姓名或 名 称 |
滕州市通达海藻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法 定 代表人 |
孙胜利 |
住址或 地 址 |
洪绪镇通康路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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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
2021年6月30日 |
案件 承办人 |
王洲 | |
违法事实及 处罚决定 |
2021年6月3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滕州市通达海藻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的排水量排放污 水进入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许可证允许日排放污水水量为10立方米,企业平均每天排入污水管网水量为40立方米。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违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七日内改正;3、处罚款五万元。 | |||
处罚决定 执行情况 |
已执行 | |||
承办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 意见 |
年 月 日 | |||
法制机构 结案意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负责人 意见 |
年 月 日 | |||
执法机关 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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