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1017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19年11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11月06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我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困境亟待破解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我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困境亟待破解的提案)

根据调查统计,截至20194月,我市已建成的高层住宅小区有1591248栋楼,共有二次加压泵站172座,二次供水设备352台套,使用二次供水的用户约135000户,占城区用水总户数的55%。由于缺乏二次供水管理法律依据,致使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又为产权单位自建自管或物业公司代管,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措施,从我市二次供水整体情况看,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体制不顺;二是设备老化严重,运行管理混乱,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安全隐患大;三是项目建设不规范,设备质量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低;四是政策法规不健全,现行水价中未包含二次供水运行成本,形成二次供水管理困局。

供水安全事关民生。近几年,市城乡水务局已意识到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存在的诸多问题,目前已组织人员在深入二次供水小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省住建厅、卫计委、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鲁建城字〔201519号),并参照济南、青岛、济宁、烟台、临沂等地市出台的《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出《滕州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广泛征求了卫计、住建、公安、物价等部门意见,同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征集了社会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计划尽快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出台实施。

同时,我局将积极建议滕州市政府协调枣庄市政府,制订出台枣庄市地方性政策法规,明确新建二次供水设施、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运行维护管理、水质管理等具体规定,参考南方省市合理确定二次供水相关收费标准,明确财政、发改、住建、卫生、水务(供水)等部门及镇街职责分工,以指导全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维护工作,形成责权明细、各司其职,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新格局,推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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