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5513032)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科(挂人才工作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2317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三、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5118)
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科(挂市场信息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3616)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五、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632-5599611)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制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与对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六、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632-5518855)
协调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挂政策与改革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866069)
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挂绿色发展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2753)
承担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九、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3529)
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
十、畜牧与渔业管理科(挂动物卫生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855916)
负责组织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饲草草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渔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保工作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畜牧业和渔业安全生产。
十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联系电话:0632-5503691)
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指导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机关基层党组织(联系电话:0632-5853216)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