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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名称: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4602)

职责:统筹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维稳、统 战、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名称:人事科(挂教育人才工作科、离退休干部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4029)

职责: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及教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教育体育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支教教师选派、教育体育对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指导教师资格登记注册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名称:计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31008)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管理和教育收费的意见,监测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编报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指导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四)名称:基础教育科(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联系电话:0632—5531210)

职责: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推动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服务、教学用书管理、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教育风险转移保障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食堂、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五)名称: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联系电话:0632—5531307)

职责: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乡镇职成教中心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监督管理非学历培训机构工作;协调指导民办学校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承担初中段及以下民办学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六)名称:思想政治工作科(联系电话:0632—5597368)

职责:指导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及考核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配合做好驻地高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慈善分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名称:体育工作科(联系电话:0632—5505356)

职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场地建设;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县体育竞赛;统筹协调监管全市职业体育,负责全市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体育竞技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业余训练、参加比赛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军训工作。

(八)名称:组织宣传科(联系电话:0632—5516806)

职责: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驻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协调教育体育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办的日常事务。

(九)名称:督导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94020)

职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教育投入、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以下教育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 导;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发布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教育体育干部、教师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学校章程制度管理;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前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处罚事项相关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滕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联系方式:0632-5514602)

主要职责:

(一)开展教育政策与教育发展、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提供政策咨询。

(二)承担全市教育人才服务工作,具体做好教师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育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离退休干部等服务工作。

(三)承担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理论、课程建设、课程实施、教学策略的研究、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课题的研究和教科研成果推广等工作;承担教育考试评价研究、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四)承担全市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学术研究交流和指导;承担教育课题管理、组织课题研究,总结科研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五)承担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证书类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组织等辅助工作。

(六)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财务工作,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服务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七)承担全市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学分认证工作。

(八)承担开展教育信息化发展策略与信息技术建设应用研究,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与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承担全市中小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管理及更新工作。

(九)承担全市教育市场、学校资产、学校食堂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用品集中采购工作;承担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险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学生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劳动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承担教育图书报刊管理征订工作。

(十)承担全市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其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全市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服务工作,开展健康和心理卫生咨询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身体健康监测,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十二)完成市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日常工作分别由组织宣传科和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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