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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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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财政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5583592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信息化、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632-5586586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督查、信访等方面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预算科(税政法规科、预算绩效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2-5572088    主要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牵头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镇街的转移支付和体制结算工作,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承担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研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建立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库、社会中介库和专家库;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收支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指导、考核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负责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承办本系统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

研究税收政策,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减免、退税初审、报批工作;协调解决税收法规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综合治税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国库科(金融与国际合作科)。联系电话:0632-5583954。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财政国库业务;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市级预算执行,承担财政收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承担地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交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相关工作;拟订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绩效薪酬等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订地方政策性金融、融资担保和普惠金融、农业保险业务的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管理相关财政补贴资金;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市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运作政策,组织拟订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和总体投资方案,对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

(五)综合科。联系电话:0632-5582889。主要职责:承担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管理分配土地资金;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参与编制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改革性补贴规范方案,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体系和基本流程;编制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参与审核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指导镇街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联系电话:0632-5585431。主要职责: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市级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经费安排,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

承担宣传、教育和体育、科技、文化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七)农业农村科。联系电话:0632-5585430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务、乡村振兴、供销、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相关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参与拟订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牵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制订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试点,负责制定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管理相关资金;参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负责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承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管理工作。

(八)经济建设科(企业科)。联系电话:0632-5583813。主要职责: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承担工业、商务、投资促进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双招双引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0632-5583445。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十)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632-5585441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承担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承办相关市属企业出资人职责的有关事项;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党组织。联系电话:0632-5563667。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滕州市财政运行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2-5576971

主要职责:1、承担财政改革发展和管理运行事务性工作,为财政运行提供保障服务和技术支撑。2、参与推进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拟订全市非税收入制度和政策。承担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征收环节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办理土地出让支出业务的事务性工作。3、承担全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据统计、分析评价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非税收入项目立项、非税收入系统运行维护、财政票据管理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非税收入收缴提供技术支持4、承担会计信息质量、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辅助性工作和技术支持,提出加强财政运行管理意见建议。5、为全市会计人员队伍建设、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提供保障服务。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核备案提供技术支持。6、参与拟订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承担政府采购管理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数据收集发布、统计分析等工作,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信用评价、投诉处理等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保障服务,承担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应用工作。7、参与拟定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承担政府购买服务辅助性工作,指导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8、承担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等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辅助做好对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等具体工作

(二)滕州市财政投融资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2-5578025

主要职责:1、参与研究拟订政府投融资政策、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经济预测分析和效益评价。2、参与研究拟订政府投融资政策、计划,参与政府重大投融资事项的组织协调、项目储备库建设等工作,对相关项目进行经济预测分析。承担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资金流量筹划分析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3、承担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价等工作。测算项目风险敞口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建议。4、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政策研究,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建设。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征集、筛选、储备、推介、协调、服务等工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提供政策研究和绩效服务。

(三)滕州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998103主要职责:1、参与研究经济社会和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重大问题,为全市财税政策及财源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意见建议。2、参与制定全市财源建设规划,落实各项财源建设政策措施,推进财源建设规划实施。3、整合全市涉税信息,搭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财源税源信息管控平台,实现各部门税收保障信息实时动态横向联通,推进社会综合治税。4、参与涉税减免等政策的清理规范、统一全市税收政策执行并抓好落实。5、承担全市综合治税、财源建设的分析评价事务性工作。

(四)滕州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联系电话:0632-5559521

主要职责:1、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收储、登记、出租、调配、处置等辅助性工作;开展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数据维护、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承担“公物仓”建设、运营等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登记,承担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评价辅助工作,为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2、承担基层财政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服务等职责;为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的运行提供服务;参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发放具体工作;开展基层财政业务培训和工作评比。3、承担基层财政政策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评价具体事务工作,提出加强基层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五)滕州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联系电话:0632-5583954

主要职责:1、辅助做好全市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市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承担授权支付额度下达和市级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工作,促进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精细化、科学化管理。2、参与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3、参与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单一账户管理的事务性工作。4、辅助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工作。5、参与与银行及财政国库的清算工作,辅助做好国库资金支付安全工作。6、参与指导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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