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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12-0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审批服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建立信息互动、审批流畅、运转协调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解读如下: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政策,统筹谋划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划。 

(二)协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审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研究解决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策解读、信息联通共用等问题。 

(三)推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问题、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推动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 

(五)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审图和验收的事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需要的相关专业人才、技术条件支持。 

(七)对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及其他需要会商的重大审批事项进行会商。 

(八)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人员参会。会议视议题需要请有关单位人员列席。成员单位根据工作情况需召开联席会议的,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同意后可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提出,并确定召开时间及形式,也可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同意后列入议题。 

(三)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由联席会议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协同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联席会议召开前,各成员单位要对议题进行充分研究、提前沟通,达成初步共识。联席会议上,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对暂时无法达成共识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提请市领导研究。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及决定事项,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六)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民宗局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主任市公安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孙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运转,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负责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依据联席会议决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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