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印发《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全流程规范为核心,旨在推动政务信息系统集约高效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数字滕州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是落实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贯穿项目规划、技术评审、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投入使用、运维、绩效评价各重要环节,实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从规划、建设到运维的全过程管理,将有力破解顶层设计缺失、重建设轻运维、数据共享壁垒等痛点问题,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各部门系统互通和数据共享。
《实施细则》立足统筹集约建设,明确所有财政资金支持的系统性信息化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列入清单的项目不适用本细则,进一步压缩非必要建设空间。构建全流程闭环机制,采用年度集中申报模式。项目审核设置需求审核、联合评审等关键环节,对不符合集约化要求、可利用统建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成效不达标等情形,明确需求审核不予通过。
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滕州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划定了“硬标准”、立下了“硬规矩”,预计可节约信息化建设资金20%以上,将有力推动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破解长期以来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诸多痛点,助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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