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着眼安全问题,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全量受理、调解优先、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机制,让每一起矛盾纠纷按照法治化“路线图”有人办、依法办,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我市围绕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控职能定位,扎实打造综治工作“总阵地”,汇聚政法、人社、住建等行政部门和信访纠纷调委会、市民诉求纠纷调委会、诉调对接调委会、校园纠纷调委会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以及2个名人调解室,常驻人员45名。制作群众诉求《受理告知单》《转送交办单》《办结告知单》等文书,将诉求分类为市民诉求、矛盾纠纷、诉讼、复议、仲裁、其他事项等,同时综合受理窗口以派单形式将诉求推送至入驻部门或专业调解组织,一案一卷、一案一码,做到每一项诉求“导得出”“接得住”,全程可追溯。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对窗口分流、群众反映的一般矛盾纠纷,安排入驻部门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对物业、劳动社保等矛盾多发的领域,成立“市物业办人员+物业纠纷调委会调解员+员额法官”“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调解员+仲裁员+员额法官”等组成的调解专班,通过联调联动解决。对全市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三跨三分离”疑难案件等,采取一案一专班,由综治中心10名首席调解专家牵头,全力攻坚化解。
我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于调解未成的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及时引导采取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裁决方式。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派仲裁员进驻中心,对于调解未成的争议案件,及时依法仲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全员进驻,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严格依规受理,认真调查取证,作出复议决定,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今年以来,通过劳动仲裁化解75件,通过行政复议化解62件,因调解和解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2件。对于经过非诉裁决仍未化解的矛盾纠纷,符合法院立案条件的及时导入诉讼审理程序。对于当事人申请直接立案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根据法院委托,由诉调对接中心组织37名诉调对接调委会调解员先行调解,每一起案件由1名员额法官指导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开庭审理。对于已开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有调解可能的,办案法官仍可委托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裁决。去年以来,通过诉调对接调委会调解成功案件5380件,占比58%,有效降低了我市的万人诉讼比。
(朱婷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