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能源局传来喜讯,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市”。
据了解,自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以来,我市不断优化政策和营商环境,提升电网支撑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面实现国家能源局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目标,成为全国56个试点县(市、区)之一。
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大力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依托资源禀赋和政策支持,探索出一条绿色、低碳、高效的发展路径。因地制宜,结合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屋顶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推动光伏系统合理布局。截至2024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878.2MW,年均发电量约10亿千瓦时。制定出台《滕州市光伏发电和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管理办法》《滕州市国有产权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指导意见》等文件和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居民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优化备案材料,压缩办理流程,大幅提高了项目落地速度。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可再生能源占比,还有效减少了碳排放。按照当前的光伏发电规模测算,我市每年可减少约30万吨标准煤消耗,削减8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等同于植树造林0.8万公顷,相当于减少14万辆燃油汽车的碳排放量,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田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