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以打造“蓝·荷”品牌为抓手,创新“四聚焦四促进”工作法,切实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做优,真正实现护“未”健康成长。该院“未检三+”机制被最高检肯定推广,并入选枣庄市关工委优秀工作案例;涌现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等典型。
市检察院聚焦法治宣传,组织13名检察官担任18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世界读书日“未爱行动”送书帮教、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举行成年礼等主题活动,并联合市教体局推出“娜样青春”系列网课栏目,向家长和学生传授家庭教育、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等知识,《构建和谐家庭、呵护幼苗健康》网课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优秀奖。升级改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邀请学生及其家长到基地参观学习,提升普法实效。聚焦能动履职,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猥亵、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优势,对办理的涉未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仔细梳理、逐个调查,前移司法救助工作关口,由“依当事人申请”向“检察官依职能”发现、移送救助线索转变,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以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规范化实效化试点为契机,研发“滕护码”App,集定位打卡、上传思想汇报、约见检察官、预约家庭教育指导和法治教育、自护常识学习等功能于一体,确保考察期间精准矫治、精心帮扶。
市检察院聚焦协作联动,与市教体局会签《关于全市初中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九部门会签《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工作意见》,与市公安局、市妇幼保健院等部门会签《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等文件,为多部门联合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制度依据。在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枣庄市首家“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联合市委统战部出台“未检+统战”实施方案,设立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同心驿站,在旭升技校等统战成员单位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基地,由山东曦晨阳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爱心企业组建爱心联盟,打造规范化“未检+统战”阵地。聚焦综合履职,研发教职员工违法犯罪监督模型,系统分析2012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及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排查5501名教职员工,据此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和移送线索。针对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学校幼儿园周边销售卷烟、电子烟、电竞酒店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12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酒店、4家网吧受到相应处罚,学校周边娱乐场所全“清零”。开展“远离毒品绿色人生”主题活动,邀请辖区内的在校大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展厅,开展集体禁毒宣誓活动,提高学生防毒拒毒能力。
(刘林昊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