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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经营店”“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时间:2023-03-20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联合启动了“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经营店”“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倡树美德健康新生活为抓手,以褒扬诚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从单位、企业、个人不同维度,发掘诚信典型,树立诚信标杆,发挥榜样力量,在全市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重信守诺,全面提升新时代美德滕州、信用滕州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据了解,“诚信单位”的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诚信美德文化深厚、守信践诺机制健全、诚信事迹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企业”“诚信经营店”的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资格,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之星”的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诚实守信、履约践诺,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个人。

在评选标准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要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注册三年以上,自觉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信用状况良好,重视诚信美德建设,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单位(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无违背信用承诺行为,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商业欺诈行为;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无重大被投诉事件;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等部门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进行严格初审、复审,并择优推荐参加枣庄市级评选。名单确定后,将举办发布仪式,分别为获评枣庄市、滕州市两级“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经营店”“诚信之星”称号的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杯(匾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

(田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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