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发展战略,加快构建“633”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创新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方式,持续加强对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不断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全力推动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努力推进全市在库纳统“四上”企业向千户迈进。
我市成立了以一名县级领导为组长、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升规纳统”工作领导小组,高点定位、高度重视、高效推动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建立了以“政府领导、统计指导、行业主抓、镇街主办、企业申报”的纳统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镇街、各行业“种子”企业和“准四上”企业的定点跟踪、重点培育、纳统指导,确保达标企业及时申报纳统,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统计部门统筹协调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强化对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目标企业的纳统培训与指导。发改、商务和住建等部门分别负责规上服务业、限上批零和住餐业、建筑和房地产业的培育与纳统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组织领导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保障统计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为精准推进纳统工作,我市加强统计、发改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完善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统计、税务等部门定期反馈的企业信息,全面进行核实筛查,及时建立分镇街、分行业“种子”企业和“准四上”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跟踪监测,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扶持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及早实现达标、达限。加强政策重点支持,积极推动纳统工作。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个转企”“下转上”激励政策,对符合“个转企”行业标准、规模标准、税收标准、能耗标准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无障碍准入、无成本变更、无负担过渡,全力支持个体户转为企业,做大我市企业总量。为提高企业“升规纳统”积极性、主动性,市财政对新增“四上”企业分两个年度奖励10万元;各有关部门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扶持、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等优惠政策优先推荐“四上”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升规纳统”。同时,按照目标、步调、行动“三个一致”工作原则,我市加大考核力度,将年度新增“四上”企业情况,纳入对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并采用目标值法+加分法计分。我市还将新增“四上”企业数量纳入到对镇街月度经济发展“五项”指标的考核,对排名前15位的镇街每个月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财政奖励,增强镇街企业“升规纳统”的积极性。
(李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