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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揭榜挂帅”创新试点成果获全省推广

时间:2022-08-27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揭榜挂帅”创新试点任务成果交流会议,听取第一批“揭榜挂帅”18个创新试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报。会议对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已完成的“结建防空地下室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揭榜”试点任务给予充分肯定,试点成果已在全省进行推广。

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深化“一窗受理”,大力合并优化关联事项审批,将人防事项融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细化《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将人防相关内容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条款,明确配建范围及标准,有利于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时,即清晰该用地是否需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如需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时,可一次规划,统筹所有建设内容。此举便于统筹资金,合理规划建设时序,实现项目手续及工期压茬推进。

在实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规划、乡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办理的基础上,多部门联合解决合并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的建设项目有关问题。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审批结果推送至住建部门,进行全程安全质量监督、服务,待项目竣工后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实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联办理,建设单位可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只跑一次”,即可取得以上审批手续。

我市积极实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一次申请、一套材料,联合勘验,同步办结。目前,我市已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含人防)35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7件,并联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件。

朱婷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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