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镇、村级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促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近日,市发改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标准,这标志着我市率先完成市、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定价工作。
通知指出,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为3300元/双穴,维护管理费标准为60元/年,按照20年一个周期一次性收取。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公墓墓穴价格自今年7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5日,试运行2年。
通知指出,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适用于已取得审批手续的公益性公墓及未来规划建设并取得审批手续的公益性公墓。每个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身份证明只能购置一个墓穴(格位),并建立墓穴(格位)销售管理档案。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公墓管理处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事项,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违反规定建造、销售墓穴(格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田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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