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2021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评选结果的通报》,我市榜上有名,成为《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修订完善后全省首批被表彰的20个县(市、区)之一。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基层耕地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去年,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修订完善了《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激励对象由原来每年激励100-200个乡(镇、街道),改为每年激励20个县(市、区),激励方式改为土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双叠加,提高耕地保护政策的“含金量”。我市在此次评选中取得了第四名的成绩,获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1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了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管起来”。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设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起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市、镇(街)、村三级责任制度。坚持耕地保护措施多元化,把耕地“护起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保护界桩3298个,建立土壤监测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公示制度等,联合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开展耕地保护自查。
我市多维度开展土地整治,把耕地“留下来”。其中,东郭镇北部山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8万亩,解决了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新增耕地3754亩;完成大坞、洪绪、东沙河土地整理项目入库备案,去年新增入库耕地5121亩。全方位落实占补平衡,把耕地“找回来”。自2006年以来,我市共批复立项增减挂钩项目22个,复垦耕地0.929万亩;完成王晁煤矿、留庄煤矿、柴里煤矿3个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复垦土地2745亩;强化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防控,严防大棚房、违法违规占地、盗采山石资源等行为,营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秩序。
(李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