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市召开市民文明行为20条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来自我市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省媒体驻滕机构、市各媒体网站的记者参加了会议。
制定《滕州市市民文明行为20条》,旨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转化为全体市民“日用而不觉”的行为规范,对全体市民的日常行为进行有益有效的指导引导,推动城市生活更加文明、和谐、美好。“20条”包括: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喧哗;有序排队、主动让座;不随地吐痰,咳嗽喷嚏掩口鼻;不破坏公物,不乱涂乱画乱张贴;不破坏花草树木,不躺卧公共座椅;垃圾分类不乱扔,看到垃圾弯腰捡;遛狗要拴绳,粪便及时清;不占道经营,不噪音扰民;不乱搭乱建,不高空抛物,不飞线充电;不占用消防通道,不随意晾晒衣物、楼道不堆放杂物;不闯红灯,不翻护栏;正确佩戴头盔,电动车、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开车不加塞、不逆行,不乱开远光灯、不随意鸣喇叭、不车窗抛物;不乱停乱放,不占压盲道;礼让斑马线,车让人、人快走;遇事不争吵,不说脏话粗话;不剩饭剩菜,用公筷公勺,不过分劝酒;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不干扰他人;文明旅游,点赞滕州。
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旨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崇尚文明礼仪,摒弃陈规陋习,强化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提升市民整体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专项行动共有十项内容:一是开展文明宣传行动;二是开展文明出行行动;三是开展文明用餐行动;四是开展文明礼仪行动;五是开展文明上网行动;六是开展“小广告”整治行动;七是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行动;八是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九是开展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十是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商铮/ 文 渠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