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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时间:2021-05-06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开展对这两部法律的学习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4月30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刘庆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康凤霞,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杜孝玺等参加活动。

刘庆东在仪式上讲话。他指出,开展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有效举措,也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进法治滕州建设的一次有力动员,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尊崇法律权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将青少年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建设,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刘庆东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要积极总结推广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度融合“互联网+法治宣传”,构筑全媒体普法宣传新格局。要充分利用柳琴戏、小品、情景剧等艺术形式,编排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优秀法治文艺节目,积极到全市村(社区)以及中小学校园进行巡回演出,使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融媒体记者 商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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