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水利部南四湖地区水环境治理保护调研组来滕开展调研活动。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刘鲁生,枣庄市副市长周宗安,滕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宏伟参加调研。
在滕期间,水利部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木石镇污水处理厂、大坞镇污水处理厂、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等现场,围绕调研主题,认真听取基层工作情况汇报,并与现场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我市在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制落实、工作机制体制完善、水环境监督与管理等方面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调研组一行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和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调研组指出,滕州市开展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积极性高、领导重视,特别是在全面落实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河岸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部署要求,坚持保护与发展双赢,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纵深开展。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特别是探索长效管理、长效运营、长效监管的治水机制,用良好的机制保障南四湖水质持续达标。要加强监测,实行动态管制,突出关键重点、强化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侵占河道水域岸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面源污染等问题,确保南四湖地区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融媒体记者 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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